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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租房要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住房屋无需纳税
发表时间:2007/12/3
www.ctaxnews.com.cn  

上海市政府宣布11月29日起正式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求首次申报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记者获悉,上海居民自住房虽然无需缴纳这一税种,但是出租房则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了。

  根据记者计算,如果出租一套位于中环3级土地等级区域、1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每年大概需要缴纳600元左右的土地使用税。业内分析,这一政策对拥有较多土地储备的公司和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客影响较大,将提高其持有成本。

  按照上海市公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一至六级纳税等级对应的年税额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0元、12元、6元、3元和1.5元不等。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商品房而言,则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中金公司分析师昨日计算,以上海市居民为例,若处于中环3级土地等级区域,120平方米(假设容积率为2.5)的房屋每年需缴纳税额600元,约为房价的0.05%;对开发商而言,若在中环3级土地等级区域有建筑面积储备10万平方米(假设容积率为2.5,房价12000元/平方米),则每年缴纳税额48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0.04%.

  中金公司分析师表示,这一税种的征收虽对行业影响有限,但毕竟增加了物业持有成本,且未来仍将有税率上调的可能,另外这种类似于物业税的持有型税费的征收,也将为未来物业税征收积累经验。

  而对于个人,则是增加了房地产的持有成本,但由于年缴纳金额较小(上海平均年缴纳税费约为600元,中等城市平均年缴纳约200元),因而对总体需求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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