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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有变化!2个案例讲透要点
2025年11月05日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成都税务根据新政变化推出纳税缴费信用典型案例系列汇编。本期的案例,主要介绍新增评价指标和起评分数增加两个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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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没做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也会有信用扣分?是的!

 
 

某大型商贸连锁公司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查看其当前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情况时,发现其2025年显示有“040107未按规定报告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的扣分,扣1分。当即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接线人员了解其疑惑后,详细解释了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办法: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的报告情况,已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如果未在登记、变更信息和注销后的规定期限报告,按次扣1分。该公司财务人员恍然大悟,立即进行了报告,按照新办法的信用修复标准,因其在30日内纠正,信用修复后加0.8分,最终扣0.2分。

 

小提示:

 

1.纳税人缴费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当前年度信用扣分情况,以便及时纠正、争取更多修复分数。查询渠道:电子税务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2025年。该模块原则上每月月初更新。

2.总机构应在分支机构成立并完成税务登记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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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什么情况下纳税缴费信用起评分会增加?

 
 

某集团财务负责人一直关注纳税缴费信用,发现集团下有些企业纳税缴费信用起评分为90分,有的为100分。财务负责人提出疑问:什么情况下起评分是100分呢?经查询,集团下属子公司甲,2024年有纳税评估记录,故其起评分为100分。按照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因三年内存在纳税评估记录这一非经常性指标,其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三年的起评分将均为100分。

乙公司是一家成立不满1年的科技公司,还未接受过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如该企业经常性指标中税款申报记录信息和社会保险费申报记录齐全,在2026年3月开展2025年度信用评价时,乙公司的起评分将为93分;如乙企业经常性指标中仅有税款申报记录信息、没有社会保险费申报记录,则乙企业的起评分将为90分。

丙公司是一家大型批发零售企业,近三年未接受过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税款申报记录信息和社会保险费申报记录齐全,满足起评分93分条件,同时该企业之前5个评价年度的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均为A级,按照管理办法,其起评分再加5分,故该企业的起评分为98分。

 

小提示:

 

新办法将起评分划分为三类,企业不同的税款申报、社保申报和稽查评估等记录对应不同的起评分,同时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也会调整起评分。注: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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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政策链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政策原文)

来源:成都税务 供稿:武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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