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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四川出台15条新政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一)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息,超过国家规定额度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分担。鼓励经办银行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持续实施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一40岁青年,提供3一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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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梳理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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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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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全国推广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将该项服务措施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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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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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这些税费新规开始施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纳税人“走出去”步伐加快,投资目的地不断扩大,参与境外经济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需要用到《税收居民证明》的场景也越来越多,现行政策有待更新。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服务高水平走出去,结合纳税人需求和意见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的是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保障和便利。《公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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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税务总局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已经2025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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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有减有免!买房涉及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了解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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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看过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11月12日发布联合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