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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现行增值税抵扣凭证全集+真图(2024年11月最新版)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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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内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发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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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政策内容: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发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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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政策内容: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政策速递】财税【2017】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票图样:农产品销售发票,就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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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政策内容: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求: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发票图样:注:本图为示意,具体品目需为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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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政策内容: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发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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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行费发票

政策内容: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政策依据:【政策速递】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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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旅客运输凭证

政策内容: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政策速递】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政策速递】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发票图样:

注: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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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再生资源反向开票

政策内容: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发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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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新税悟

转载自:税言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