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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公告》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同时,进一步精简设税费资料报送,将1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取消,将2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留存备查。《公告》附件《废止的文件条款目录》中列明的条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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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旧有效的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财产和行为税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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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4种个人赔偿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问,个人取得的补偿款、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分别作出判定,常见的补偿赔偿款有以下1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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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关账财务人必做清单(2022版)又到了年底关账的时候,这些重点事项你都做好了吗?赶紧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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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编制2022年年报应予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技术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2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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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偷税需要主观故意么?一段时期以来,对于实施行政处罚是否需要证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存在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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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税收大数据追踪企业,识别超百万条所得税风险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河北省共150多万户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面对如此数量的纳税人缴费人、如此庞大的税收数据,仅依靠传统事前审批、事后人工防控的手段,难以实现精准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积极探索从信息管税到数字赋税再到智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路径,搭建省、市、县、分局“四级联防”体系,多角度设置风险指标,充分发挥不同税务机关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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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税局官方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区别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个自然人想要独自创业,应该选择什么形式呢?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亦或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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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全了!双十一税务攻略双十一又来啦,近年来,为了吸引消费者,商家推出了买一送一、跨店满减、入会赠礼、免息分期、定金预售等五花八门的促销方式,令人眼花缭乱。为此,小编特意准备了税务攻略大礼包,请商家们注意查收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