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目前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首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
切换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应纳税额减征额”;
切换至《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新增一行填写相应内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图文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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